为贯彻落实《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办法》(赣人社发〔2019〕3号),坚持服务经济、稳定就业为本,构建以产业为导向,以更高质量就业为目标,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,培养一支技艺精湛、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,拟在武宁县范围内征集符合要求的2025年下半年就业技能培训计划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。
1.培训工种:围绕发展传统制造业、服务业、新职业,促进高校毕业生、农民工和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,结合《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<江西省第二批重点产业职业培训需求指导目录>的通知》(赣人社字〔2024〕251号)、《九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<九江市重点产业、行业紧缺职业(工种)指导目录>的通知》(九工信字〔2025〕27号)文件精神、九江市劳务品牌相关培训工种。
2.培训人员身份:城乡贫困劳动力、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(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、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)、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、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。其中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原则上需申报初级工及以上等级证班,其他身份可为培训合格证班。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取得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批复。设立满1年以上,年检合格,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,热心承担职业技能培训任务,具有丰富的职业培训经验,无不良影响。在以往职业培训工作中培训质量较好、人数较多的机构优先考虑。
2.实际办学地址和办学许可证地址均在九江市中心城区范围内。具备承担职业技能培训相应岗位必备的教学设备、训练场所、实训基地等基本条件。
3.办学资质符合培训项目要求,拥有符合教学培训要求、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兼备的高素质专(兼)职师资队伍。规章制度健全,拥有从事培训组织管理工作的专业团队,可以为培训班配备至少1名专门的管理服务人员。
4.财务管理规范,符合审计要求,无违反职业培训法律法规被处罚记录(提出申请之日前1年内未受到办学业务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)。
5.建立良好的就业协作机制,可为参训人员提供就业指导,并有稳定的推荐就业渠道。
1.各申报单位请于2025年7月13日前将相关材料包括(学校办学许可证复印件、办学师资、场地、设施设备、近两年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以及附件1)报县就创中心培训股,联系人:朱宁宁,联系电话:0792-7705770;
2.申报单位申报成功后,培训结束后1年之内需做到参与补贴性培训学员培训后就业跟踪信息动态更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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